隨著科技的發展,鋁制品工業的進步,越來越多的鋁制品進入我們的廚房,成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食具。近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對食品接觸用鋁制品及容器進行了監督抽查。本次抽查了40批次產品,經檢驗,不合格23批次,不合格率達57.5%。本次監督抽查依據相關標準要求,對下列項目進行了檢驗:感官要求、砷(As)遷移量、鎘(Cd)遷移量、鉛(Pb)遷移量、標簽標識。本次抽查發現,涉及安全性指標的項目:感官要求、砷(As)遷移量、鎘(Cd)遷移量、鉛(Pb)遷移量全部符合標準要求。23批次不合格產品的不合格項目均為標簽標識。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對標簽標識有什么要求?
GB 4806.1-2015條款8中提到,產品應注明名稱、材質、對相關法規及標準的符合性聲明、生產者和(或)經銷者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適用時)等內容。在GB4806.9-2016條款5.3.2中還要求金屬基材應明確標示其材料類型及材料成分,或以我國標準牌號或統一數字代號表示。
產品的標簽標識中存在信息漏標、錯標的問題,將影響消費者對產品質量優劣的判斷。并非所有牌號都適用于制作食品接觸用鋁制品及容器。缺失此類標注,將無法體現產品的質量;而標簽上標注錯誤,或是遺漏生產商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等必要信息,消費者在購買后如出現問題,將維權困難。
選購貼士
1.在選購食品接觸用鋁制品及容器產品時,首選國內外知名品牌,盡可能避免選購無生產企業信息的產品。
2.購買時注意產品標簽是否完整,如有說明書或質量合格證,必須向商家索要并妥善保存。
3.消費者可向生產或銷售商要求提供產品的符合國家強制性要求的檢驗報告,否則,產品質量的好壞就缺乏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