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組向中鋁反饋督察情況稱,雖然中鋁在生態環境保護方面做了許多工作,但對標中央要求、對標央企示范作用、對標人民期待,仍存在差距。
督察組指出,中鋁在環境保護思想認識上仍有偏差。
中鋁中州鋁業有限公司至今未按污染防治攻堅戰要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中鋁山東有限公司至今未按污染防治攻堅戰要求完成原燃物料礦場及輸送系統全封閉改造。
云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000878.SZ)所屬的西南銅業分公司、云南云銅鋅業股份有限公司、富民薪冶工貿有限公司五華分公司,均位于昆明市主城區,環境風險較大。
云南省政府在2014年要求,上述企業應于2017年完成搬遷改造,2018年再次要求于2020年完成搬遷。
但中鋁對此事項推進緩慢,直至2019年10月才同意搬遷項目立項,完成時限再次推遲到2023年底。
此外,中鋁下屬包頭鋁業有限公司環境違法、污染擾民問題突出,當地群眾意見很大,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但截至此次督察,相關問題仍未得到有效解決。
中鋁還存在環境保護工作推進不嚴不實的問題。
中鋁礦業有限公司鄭州地區2020年計劃修復礦山1820畝,截至督察時僅治理638.5畝,進度緩慢。
中鋁礦業有限公司年產160萬噸氧化鋁升級改造項目未批先建,其上級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601600.SH,下稱中國鋁業)不但未予制止,反而批準同意項目投資建設。
2017年,中鋁下屬企業中國銅業有限公司、中國稀有稀土股份有限公司,鋁加工事業部等板塊,均存在環保行政處罰,但中鋁進行績效考核時未扣分。
2018年、2019年修訂考核辦法時,環保考核分值僅占年度業績考核的1.5%-3%,未發揮綠色發展“指揮棒”作用。
中鋁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云南文山鋁業有限公司等企業被國家有關部門掛牌督辦或公開通報,包頭鋁業有限公司和中鋁山東有限公司等企業被處罰幾十次,影響惡劣。但中鋁集團層面只對其中三起事件責任人實施問責,壓力傳導嚴重不足。
督察組還指出,中鋁下屬企業環境違法和污染問題突出。
督察組表示,2017年以來,中鋁下屬企業有63家因環境違法行為被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處罰,總數高達259次。
例如,中鋁中州鋁業有限公司燒結法氧化鋁4#熟料窯未按環評要求淘汰,每年增加赤泥排放約40萬噸。廣西玉林稀土開發有限公司違反環評要求新建兩臺一段式煤氣發生爐等。
中國鋁業貴州分公司礦業公司違法占用林地問題突出。
壇罐窯鋁礦2014年10月-2016年7月未經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違法占用林地375畝開采鋁土礦,至今未辦理林地使用手續;2018年以來又先后四次越界開采,造成林地和植被破壞。
中國鋁業青海分公司氧化鋁原料工段未建設粉塵收集處理設施,無組織排放問題突出。云南文山斗南錳業股份有限公司白姑礦段排放礦井水中氨氮、鐵、錳等濃度超標等。
此外,中鋁還存在環境風險防控工作不力的問題。
督查組稱,中鋁及所屬企業對防范化解環境風險重視不夠,防控措施不到位,環境隱患突出。
包頭鋁業有限公司2003年電解鋁項目環評已明確大修渣為危險廢物,但直至2016年才建立管理臺賬。2017年-2018年,在無防滲措施情況下于廠區內填埋大修渣處置后廢渣(危險廢物)約1.1萬噸,環境風險極大。
此外,富民薪冶工貿有限公司五華分公司、山西華興鋁業有限公司、遵義鋁業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西南銅業分公司、西南鋁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等企業也存在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轉移、處置不規范問題。
中鋁每年赤泥產生量高達近千萬噸,但在赤泥污染治理和風險防控上工作不到位,部分氧化鋁生產企業赤泥問題突出。
中鋁山東有限公司第一赤泥庫2002年停用,按要求應在一年內完成閉庫,但直至2018年才啟動閉庫,現場督察時仍未完成。
中國鋁業重慶分公司赤泥庫2013年已出現堿液滲漏現象,重慶市及南川區兩級生態環境部門多次要求企業徹底整改滲漏問題,但一直未妥善解決。
現場督察發現,赤泥庫積存5萬立方米赤泥滲濾液,下游仍有2處滲漏點。該公司僅通過建設臨時設施將部分滲濾液回抽至污水處理廠處理,治標不治本,環境風險隱患十分突出。
督察組強調,中鋁應根據督察報告,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黨中央、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